近日,由我校选拔推荐的17名同学全部顺利通过教育部考核并颁发证书,且每名学生一次性获得8000元奖励。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年级考核,学院推荐,学工处审核并上报到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由教育部确定获奖学生名单。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评审。确保所推荐学生在学习成绩以及各方面的综合考评中都能够名列前茅。
在全校辅导员例会上,学工处长王凯军老师提出,希望全校学生向获得国家奖学金17名学生学习,能够借此契机,在学习上形成相互学习,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在平时的生活中能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学校内涵建设增添色彩。


